洛辰接着说道:“我能猜到你们血狼一族,会躲回狼山老窝,其他人类更能想到,也许他们早就到了,只是在等合适的时机。”
爪剑听完,顿时脸色阴沉下来了。它血狼一族好歹也是有头有脸的大族,有上千的妖兽族人,在整个大荒中都是强大的存在,今日却不成想被一些人类逼到了绝境,逃回老窝,还要被追杀,简直是奇耻大辱!
爪剑怒吼,一爪子挥到了地上,锋利的爪子像刀子一般豁开了地面的土层,震**起无数砂石,待漫天沙土散去,爪剑依旧脸色不善。洛辰低头不语,他是人族,爪剑为妖,从民族大义上讲,他已经说得很过分了。那些脸上纹着血狼图腾的人,他们虽然能操控不死不伤的凶兽大军,但是他们迄今为止,只杀妖族。以人族的角度来看,这算不上伤天害理,只能算是为民除害。尽管听起来蛮不讲理。但这就是种族生存间的,天理。
因此,洛辰的种种分析,已经算是很过分了,他不能继续说下去。
月亮渐渐沉下去,天色却慢慢亮了起来,东边的天显出鱼肚般的白色,太阳在地平线下等待时机。狼王的尸体,还停在山巅。一代王的逝世,将在死地停留七日,这就是所谓的“王死不动”。七日后妖丹应天地之力而慢慢破体而出,届时,妖王的尸体,会在妖丹之火中化为灰烬,成为狼族历史上的一个英魂。
爪剑在思考,到底要不要听从洛辰的建议,带着族群离开这里,可王死不动,这是规矩,不能改。洛辰没什么好干的,他也不能离开爪剑的身边,因为此时有不止一个凶狠的狼眼在盯着他,想要将他开膛破肚。
终于,太阳升了起来,无穷的火热,重新笼罩了大地。
三五只血狼为爪剑送来了一头新鲜的巨鹿,那是一只三阶的雄鹿,体型庞大,鹿角峥嵘,它的身上只有一些轻伤,根本没死,就被血狼抓来,充当狼主的早餐。血狼吃食一向都是如战斗一般,即使流着王血的狼,不用自身捕猎,也需要通过和鲜活的食物搏斗,才能享用美餐。爪剑看着这头惴惴不安的雄鹿,眼中慢慢腾起了一股残忍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