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日当空。
那珠参天的老槐树下,正站着一名身着披甲锦衣、腰佩龙首短刀的魁梧男人。
男人所面向之处,是一片金灿灿的麦田——不过,比起前几日那一望无际的金色海洋来说,现在这麦田最多只能算个不大不小的湖泊了。
自然,这是一件好事。这麦田的缩小说明了那在萍水郡务农了大半辈子的刘老头老当益壮,一人依旧能收割这么大一片麦田,许是也算上苍对他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一点宽慰吧。
男人伸手抬头,望了眼半空中的艳阳,掐着手指,算了算时间。
身着戎装的他,自然不是来监督那刘老头务农的——他是在等一个人,等一个总是喜欢穿着白衣素衫的年轻人。而他之所以在等那个年轻人,有些出于私心,也有些出于公利,算是有点两两参半的感觉。
要讲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的话,就得先从这个腰佩短刀的男人是谁说起。
在雍华国,一郡之长有两人,皆由朝廷直接任命,分别为正五品的郡太守,与从五品的郡都尉。虽说都尉比太守低了半级,但实际上两人在地方上是平起平坐,或者说,多数时候都是郡都尉要高上一些的。原因也很是简单,太守虽是郡国名义上的长官,但那郡国的好几千人马兵力,是都隶属于都尉麾下的。
男人姓荣,名哲兴,是这萍水郡生人,也是这萍水郡的郡都尉。而他腰间的龙首短刀,却并非是郡都尉的制式佩刀,而是当今圣上所赐、犒劳其卓越军功的证明——甚至有传言说,其实这柄龙首短刀,等价于从四品的雍都都尉,可惜荣哲兴不愿留在雍阳城,说什么读书味太重,就只领了个萍水都尉做了。
荣哲兴的所有军功,都是用军武蛮子的脑袋换得的。
而他与白秀才,也是在用军武蛮子脑袋换军功的过程中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