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河村地处塘石县西三里外,因近城之便,村民生活比一般村落的农户要好上一些。
也仅仅是好上那么些许而已,却足以令村民们挺直腰杆,睥睨那些来村里打野店住宿的行脚商了。
在他们眼里,这些行脚商都是穷鬼,住不起塘石县里的客栈,只能在自己这略靠近塘石的村子里落脚。
村民们倒没想过,若没有这些行脚商,村子里的那几座客栈、饭馆如何能开得下去?被塘石县人挑拣剩下的菜蔬又该贩到哪里去。
这些种种村民是不屑于深想的,一如既往地将行脚商当做是穷鬼,饭馆、酒楼里做工的伙计也没少给点头哈腰的行脚商脸色看。
不过行脚商里也有例外,一日前一个青年牵着马住进了村东头的客栈,因不满伙计的言语讥讽,便放手将伙计胖揍了一通,顺便把伙计家的房子拆了。
如此猖狂的‘行脚商’村民们还是第一次遇到,经过一个晚上商议过后,便纠结了村里的青壮,聚集到了那家客栈门前,给那人一个教训。
那人出门见自己被这么多的人声讨,也不害怕,出手将二三十条大汉打得抱头鼠窜,屁滚尿流。
这下可把村民们吓到了,去寻村里最德高望重的老童生商议,只是他们还未走到老童生家里,前日被那行脚商胖揍过的客栈伙计便一瘸一拐地追过来了。
伙计与一众人口干舌燥的解释,也未让那些村民消气,无奈之下只得掏出青年行脚商给他的一封银两,同众人这么一分,事儿平了,村民们乐呵呵地回家,各找各妈,只当这是那青年行脚商给自己赔礼的银子,只是心里不免对那青年多了一重忌惮,不敢招惹。
事情便这样渐渐平息下去,青年与村民回到了相安无事的状态。
又一日晨,薄薄的金光从东方亮起,映在地里收菠菜的妇人身上,为其背影镶上了一层金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