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斯从来不是一个能够成大事的人,他为人阴险,却缺少一股狠劲,这一点不光是苍狼,上一任被他害死的狼王就看出来了。所以从头到尾,当时的狼王都没有考虑过他。
如果他现在选择放手一搏的话,克洛摩尔公司还真不一定会输。毕竟现在的G.S。,已经不再是以前的G.S。的。但是他退缩了,选择同意了G.S。的谈判请求。哪怕他清楚,只要给G.S。缓过来的机会,马上就会拿他开刀。
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人物,而是一名杀手。如果没有那人的帮助,他根本不会想到也不敢谋害狼王,将苍狼他们一干人等赶出了群狼。从这一点上,他还真不如自己的弟弟巴维克。至少他身上,有一股狠劲。
同意G.S。谈判请求是自己下达的命令,他现在唯一担心的是,会不会引起那个人的愤怒。因为这是他擅自做出的决定,虽然他可以推脱是自己根据形势做出的判断。他害怕输掉这一切,害怕再次一无所有。拥有了权利和金钱,这种感觉比毒品还要吸引人,他不想再一无所有。
邓先念是那个人的手下,虽然他会听从自己的吩咐,但仅限于正常的执行任务。其他情况,他完全可以拒绝他的命令。况且他也不认为,邓先念会知道那个人现在究竟在哪在做什么。那个人,总是给人一种很神秘的感觉。
回到居住的酒店,阿尔莎这位线人提供的情报非常的充分。就连尼尔他们什么时候到达,会以什么方式抵达,都写的一清二楚。
按照提供的情报,尼尔他们会在三天后的早上抵达维特罗斯。而他们此行名义上,是来参加在维特罗斯举行的一场科技论坛。随行的代表团除了有美国政府的高官,还有哈佛耶鲁十几所名校的代表团,而尼尔就是这次代表团的团长。
如果尼尔在维特罗斯出了什么事情,美国政府追究起来,克洛摩尔公司也会大感头疼的。不过也只是头疼,美国政府也不是G.S。自家开的,最多也就是经济制裁,而不会去使用军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