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蜀王都天府城,百花之城,欢愉之城。
春雨过后,花开瑰丽,争艳于街头巷尾。行人却无心观赏,脚步匆匆,结伴往城外而去。
街边小店飘散着微辣浓香,一名少年正吃得满头是汗。他那身布衣缝了不少补丁,头发也乱如杂草。这打扮看着落魄,但店家没有赶客的意思。
小店老板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一边点燃旱烟,一边在少年身边坐下,“我说许歌啊,又想偷溜出去?”
许歌手里捧着碗红油抄手,馄饨吃完,还在喝汤。他那眼珠子正跟着人群乱晃,被店家这么一喊,差点让热油烫着了嘴。
“瞎说。”许歌放下碗筷,瞪了店家一眼,“你怎么能凭空污人清白?”
“别搞这文绉绉的,我还不知道你?”店家照着许歌的后脑勺糊了一巴掌,“前两天我还看到你被拎回了楼里,跟鸡崽子一样。”他又将许歌打量了一番,“上次装镖师不成,这次改乞丐了?”
许歌顿时红了脸,“本少爷出去散散心,散心的事儿,怎么能说偷溜呢!”
店家听完这话忍不住哈哈大笑,“行,你说散心就散心。”他将许歌的碗筷收拾起来,“这次能跑出去多远啊?”
“要是再被抓回来,我就是这个。”许歌晃了晃小拇指,转身出了店门。他手里藏了个小瓷碗,正是刚刚从馄饨店里“借”的。
摸着小瓷碗光滑的碗口,许歌稍稍皱起眉头。他朝左右看了两眼,就着路边拴马桩,将小碗磕出个破口,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街上人来人往,许歌捧着破碗,缩起肩膀低头混入人流。人群里人们说着什么“燕国王女来访”的只言片语,他也没多在意,嘴里小声嘟囔,“什么王女,能有我家姐姐们好看了?”
走出十来步,许歌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双白鞋。他抬头去看,是个年轻姑娘,身穿素白长衣,大概与他同岁,十六七的样子。这姑娘面比桃花,眉横柳叶,人却如梅花一般傲冷,于这嬉闹人群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