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革新之法

字体:16+-

皇宫内的御书房内,熏香缭绕,昏黄的灯光下,杨广和李世民坐在书桌旁,正深入地讨论起郝大山的农村合作社问题。

杨广首先开口道,“世民,你看这郝大山,他的合作社倒是一个新奇的构想,可是我朝的法律,似乎并未对此有所规定,你有何看法?”

李世民沉思了片刻,回答道,“陛下,郝大山的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超越了我朝现有的法律框架,我们的法律中,尚未涉及这类合作社的权责问题,比如财产分配、劳动权益等等。这些空白的法律点,正是阻碍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症结。”

杨广点点头,认真地说:“法律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如果法律制度不能跟上社会的变革,那么将成为发展的阻碍。这种情况我们不能坐视不管,必须要有所行动。”

李世民认同地说:“陛下所言极是。我们可以设立法制研究院,将有关部门的人才纳入其中,研究新的法制,以应对社会变化。此外,也可以在有限的地域内先行试点,看看效果如何。”

几日后,郝大山站在县府的大堂中,脚下的青石地板光滑如镜,他的脚步声在静寂的堂内显得格外清晰。县官端坐在高高的官案上,深深地盯着他,手中摊开的卷轴上,是新制定的合作社管理法。

县官清了清嗓子,正色道:“郝大山,你的合作社已经被授予了一部分自治管理的权力,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郝大山低头思索了片刻,才回答:“大人,我想,这就是说,我和我的伙伴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来管理我们的农田和农作物,只要我们不违反律法,就能够继续经营。”

县官点头道:“说得不错。但你需要记住的是,你必须按照这份合作社管理法来执行,这是你自主管理的权力和义务。”

郝大山虽然是个农民,但他并不笨,他连忙答应道:“大人,我明白了。我们一定会遵守合作社管理法,恪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