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就像是一个俏皮的小姑娘,习惯于和形形色色的人开各种玩笑。
就像是原本宋元明时期才会渐渐在北方地区普及的小麦,在乘风的推动下现如今已经取代了粟米,成为了北方老百姓们的主要口粮。
胡亥本就是一纨绔,经年不知农事。
他的心思都用在吃喝玩乐上了。
如今,更是连韭菜和麦苗都分不清了。
一旁的闫乐和刘邦纷纷举起自己的袖子掩面,主辱臣死的观念在这个时代仍旧大行其道,而当主人如同蠢猪一样麦苗和韭菜都分不清楚的时候,对他们来说这种羞辱感十分强烈。
“诸位还是喝点酒,吃点肉吧,这些都是我们家公子的一番心意。”
实在是不知道如何是好的闫乐,最终取出了酒肉说道。
老百姓们也算是看出来了,这一次胡亥对他们应该是没有恶意的,所以一个个也都吃上肉喝上酒,脸上的担忧也慢慢退却了。
毕竟他们也算是见识到了胡亥的智商,此时只是把他当做是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而已。
顶多就是仗着手上有权力胡作非为罢了。
“各位既然吃了我们家公子的酒肉,之后可要记得我们公子的好啊!出去多说说我们公子!”
闫乐看到大家都吃吃喝喝的样子,心中总算是长舒了一口气。
自己今天的目的总算是达到了。
那些老农们手里拿着酒肉疯狂的点头。
于是几天之后,咸阳城里。
“你们听说了吗?胡亥竟然把麦苗认作是韭菜了!”
“当真是昏聩无能啊!就算是让乡野间的三岁小儿来辨认,只怕也能够一眼分别出什么是韭菜什么事麦苗吧?”
“简直是蠢笨无比,不知道这样的人到底是怎么会成为陛下的儿子的,若是让陛下知道这件事的话,恐怕会直接打断胡亥的一条腿吧?”
市井上的言语开始不断的发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