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秦屯长他们熟悉青虾山,倒不如让他们试一试。如果他们失败了,再死守也不迟啊!”
“人只有这么点,我们能够撑上十天就不错了!现在还是不要有非分之想了,大不了我们都撤到县城。”
“北燕堡失守,恐怕真的后果不堪设想。”
尽管北燕堡守军居高临下,但是乌斯都的指挥非常有方法,由于城门坚固,他没有全面进攻城墙,却专门进攻城墙两边。结果很多匈奴人就杀到了城墙上。秦绍恭那队投石机,也废了。匈奴人上来得越来越多,他们就与匈奴人展开肉搏。
汉军表现得十分英勇,砍断了刀子,他们就扑倒匈奴人,用手抓,用牙咬,甚至有汉军用拳头打死匈奴人的。有些汉军直接操起盾牌撞向匈奴人,还把匈奴人撞下了城墙。
秦绍恭拔出匈奴刀,那就是一阵乱砍。秦绍恭的刀术还比较差,仅会基本功,但是呢,他又熟悉砍杀的要害,因此他砍杀匈奴人,防守匈奴人还是比较上手。这一连就砍死了十多个匈奴人。
“杀!杀!”秦绍恭发狂喊道,“田伍长!老霍!我要为你们报仇!”
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书生在近距离肉搏,竟然表现得如此亡命,就像是敢死队一样。当然,这是环境改变了他,如果他还处于现代,根本出现这样。但是环境却让他变得勇猛起来,变得刚毅起来,甚至还变得投机,成熟稳重的历史帝,一下子转变成了热血战士。
说实话,秦绍恭真的有军人的天赋,短短四个月,就让他从书生变为战士。
“不就是个死吗?老子就是不会死!”
秦绍恭就是在这样的想法,杀得那些匈奴人四处侧翻,血肉横飞,自己也变成了一个血人。
“屯长!”一些战士忽然簇拥过来保护他,“你没事吧?”
“你们围着我干嘛?”秦绍恭大吼道,“快去杀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