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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三十六洞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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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陈程终于还是买了两匹马。

毕竟此去衡山城路途遥远,光靠脚走,实在是有些累。

只是这么一来,他的钱袋就瘪了下去。买衣服、买剑、买马,全是支出,他也没有任何进账银子的本事。不觉对此略微上心。

反倒是马春花对此毫不在意,大约是她觉得陈程一定会有办法的。

陈程有什么办法呢?卖唱挣钱么?

学猫叫、小苹果了解一下。

像其他穿越者常见的发明出挣钱玩意的手段,陈程也用不上。且不说,他根本就啥都不会,哪像别的穿越者还可以整香皂、香水、玻璃。他自诩中学化学也是小学霸了,可完全不会这些。

更重要的是,金庸时空是一个混搭世界,最远的时期是乾隆年间。18世纪时代,穿越者还能搞跨时代的发明?这是还能鼓捣出汽车飞机不成?

当然,这些吐槽在他脑中一闪而过,他现在需要的是专心对付他的母马。

两匹马,一公一母。马春花带着曲非烟骑公马,陈程一个人骑母马。

母马无论是载重还是耐力都远不及公马,一般人都是骑公马。只有一些女子因为母马温顺才骑母马。

这在他们这里根本不适用。马春花老江湖了,骑术还是不错的。陈程骑自行车还行,骑马完全不会。反倒是骆驼,还有某次旅游景点的乘坐经历。

于是马春花指点着他怎么骑,他慢悠悠地让马踱着碎步,根本不敢让它跑起来。

其实若是任换一个武功和陈程差不多的人来学骑马,保证不一会儿就能从入门到掌握,精通什么的就看后续天赋了。

因为不论哪种武功,不管刀剑还是拳脚,不管内功还是外功,都讲究一个身体的掌控和协调。将这运用到骑马上,应该有一些异曲同工之处。武林高手们因此触类旁通也不是什么难事。

可偏偏陈程是以道悟武,和绝大部分武林人士的路子相反。而且一切又来得太快,他能巩固住自己的境界就不错了。举一反三到骑马上,自然没这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