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霄笑了笑,道:“老叫花子认识江东大侠吗?”红姐摇了摇头,道:“不认识。”齐霄又道:“他如果来了,你也会请他喝酒?”红姐道:“不会。”
听完红姐斩钉截铁般的回答,齐霄怔了怔,问道:“为什么?”
“因为我的酒楼里放着一件他不敢看的东西。”红姐悠然道,“那是一杆一丈三尺七寸有余的金枪。”
齐霄知道红姐口中的金枪指的是什么。
那是一杆江湖上独一无二的金枪,是中原镖局已故总镖头王飞的金枪。
金枪的枪杆虽是纯钢打造的,但枪尖却是实打实的纯金。
它是江湖上最霸道的兵器。如果把它的枪尖刺在人的身上,那人必死无疑;就算把枪杆打在人的背上,脊梁骨也会被打断。
现在,这杆金枪就摆在离齐霄不到十步的锦墩上,用红毯披着,就像是被人们供奉的神祗。齐霄走到金枪前,用手摸了摸金枪上面的红毯和下面的锦墩,轻轻地叹了口气,喃喃道:“这杆枪过的日子比人还要舒服许多。”红姐瞪着他,冷冷地道:“跟你比起来,它确实很舒服。”
齐霄回过头,笑道:“红姐,你的意思是说,这杆枪比我还管用?”红姐哼的一声,并没有回答。齐霄接着道:“舅舅把枪交给你保管,你却把它当成了神物祭拜,可惜它就算成了神,也不会像我一样,给你捶背洗脚、端茶倒水。”
红姐本来还板着脸,听了这话,终于忍不住笑了。她是一个花甲之年的老妇人,可笑起来的时候,却仿佛年轻了几十岁。薛浩然也注意到了那杆金枪,不过他的眼神很快就被红姐的笑容给迷住了。
齐霄小心翼翼地揭开金枪上的红毯,拍了拍光滑的发亮的枪杆,转身对红姐说道:“枪固然是百兵之祖,但它未必就能打的过我的天绝刀。”红姐忽然叹了口气,道:“小宝贝,你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