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乾瞬间惊醒。
巡视了一眼周围,哪还有什么吃的?
就连昨夜睡熟的小六已经不在。
“红毛!”
红毛也没在洞口守着。
余乾巡视了四周,眼神凌厉,好在只是少了吃的,枪支都还在。
唯一少了一把小刀。
临近午时。
也不见小六回来。
他不想轻易怀疑任何人,都在静静的等着,时间可以证明一切。
希望,他也不曾抱有。
烈日炎炎,不一会,外面充斥着血腥味。
余乾立刻把正在啃着一块干面包的七七往身后捞:“七七,躲起来!”
“不怕,是红毛—”七七拍了拍余乾的背,继续啃着说道。
果不其然,红毛回来了,它身上骑着小六。
小六的手里提着一只跟大公鸡那么大的兔子。
异世里的畜牲都异于现世。
“余哥,你看,我抓到了兔子!咱们可以吃肉了!”
余乾嗯了一声,到底也没问自己的东西都去了哪里。
小六熟练的跳下来,用手里的刀开始刮皮。
“余哥,我跟你说,红毛可厉害了,一口就咬死一只兔子,都不用我动手!”
午餐很愉快。
更让余乾意外的是,这兔子肉吃了以后,他只感觉浑身充满力量,抬眸的一瞬间,他便能看见洞外五十米内的东西。
隔着石壁,他竟然有了透视能力。
“靠——这眼睛,居然…”
若是在现世,那还了得!
不得想看什么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余哥,我发现周围千米之外有很多动物,不过我害怕,就没敢走远,你说,我们要是在这里建一个基地,不比米虎那里好么?”
余乾还没想过,小六一提,他倒是起了兴致。
“哦—那你说说,咱们该怎么建,要人没人,要物资没物资的。”
他倒是想看看,小六的智能极限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