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跟着我守住。我们像是一堵墙,挡住了敌人的进攻。用箭矢和长枪迎击着敌人,不管敌人有多么疯狂,不管敌人有多么残忍。
对于我来说,我军兵力五倍于夏军。我仅仅在正面只保留一万步兵,其余骑兵已经由两翼快速包围夏军,我要让这个夏国傻小子,元谅祚第一次出远门就有来无回。
我这个人是有原则的,对于新手我都是从来虐待到死,斩草除根,不留给敌人二次发育的机会。
然而这个元谅祚各种操作总是令我感到惊讶。
两军在比丘尔斯山谷展开了激烈的战斗。这里又称为七十沼泽地,因为这里有许多小沼泽和水塘。这些沼泽和水塘给夏军的战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有时候,马匹会陷入泥泞之中,无法前进或后退;有时候,战士会掉入水中,被淹死或被敌人杀死;有时候,箭矢和刀剑会被水浸湿,失去锋利或断裂。
但是这些困难并没有阻止对方的战斗意志。我们互相厮杀着,互相残杀着。血染红了草地和水面;尸体堆积如山;惨叫声和厮杂声震耳欲聋。
元谅祚表现出了非凡的勇敢和指挥能力。我们在战场上奔走着,鼓舞着自己的部下,指挥着自己的战略。我们都亲自参与了战斗,杀死了许多敌人。几次都差点遭遇到对方,但都被其他人阻隔开来。
这个元谅祚令我感到惊讶之一的地方就是,这个傻小子天生神力,武力值爆满。我和六名草原最强勇士联合与他交战竟然讨不到半点便宜。在地形明显具有优势的情况下,竟然战况处于稍微劣势。
最后,在经过了一天一夜的激战之后,元谅祚竟然打败了我。虽然元谅祚也损失了大半,他的心中充满了喜悦和骄傲。不过局部的胜利,不会对全局造成太大的影响。
我们的步兵已经为最后的胜利赢得了足够多的时间,骑兵部队已经从包围的各处向着夏军合拢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