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作为大梁国都,有近三十万户,一百多万人口。
大,非常之大!
宋澈行车一上午,换乘了两辆马车,也没能走完四分之一。
“我们开家酒楼如何?民以食为天,京城人各个富得流油,吃喝必定赚钱。”林玥提议道。
宋澈摇了摇头,酒楼是坐商,需要时间积累,银子来得太慢。
“那我们开家饰品店如何?你瞧这满大街,男戴簪花女穿金,一定有销路。”林玥又提议。
宋澈还是摇头,低端的饰品太廉价,高端的饰品需要启动资金,自苏州一路来洛阳,贺秋所赠的银两,他已花去了大半,如今手头只剩下三百两。
何况他又不打算在洛阳城扎根,要赚快钱,赚大钱,且要影响力巨大,这样才能撼动天子。
“不如将你在苏州的生意,拉到洛阳来做?连王妃都夸赞江南锦绣,其他王公贵族铁定喜欢。”林玥再提议。
宋澈也不是没想过这个方案,毕竟老本行有经验,在洛阳也有销路,可最近“岁币”生意闹得沸沸扬扬,只怕苏州的货船还没过扬州,便会让杨家的人给击沉。
他还是摇了摇头。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哪样才行?”林玥甚至有那么些许焦急。
宋澈嘴角止不住抽了抽,“不是……做生意的人是我,你急个什么劲儿?”
“我……我这些年,也有些存款,一直想着靠它发笔小财,你那么会赚钱,也带我喝口汤咯。”
“我自己都吃不上肉,还——”
“啪!”
不等宋澈将话说完,一颗皮球不偏不倚地砸在了他脑壳上。
“谁啊!这么不讲武德!搞偷袭!”
他扭头呵了一声,只见不远处的街市旁,有几个黄毛小儿,战战赫赫地望着他。
再下看地上,躺着个圆滚滚的皮球。
在古代,这应该叫做蹴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