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官报完道,再跟同僚一一见面认识之后,坐进自己公事房的狄映,看着面前厚厚的一本册子,愣了愣神。
这只是积压的案卷——目录。
其重量就达到了十斤……有余。
狄映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看着那上面的涉案人数:17687的数字,沉默了。
彭凉也傻了眼。这他还有时间去给家人上坟吗……
不过,没犹豫两息,他就决定,先护着大人要紧。
看到大人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就去从头翻看案宗目录,彭凉想了想,出去转了一圈儿,端了茶水进来。
搁在大人手边,便立去了房中阴暗的一角。
狄映没有注意到彭凉去了哪里,他翻了一遍目录后,先挑出了一件案子。
现在是十一月底。这件案子发生在三年前的四月。
整整过去了43个月零17日。
该案当时就已做出判决,且一审、二审、三审……怎么审,都是维持原判。
但因人犯不停上诉,故而:人被关押在牢狱之中,案子却挂在了未最终审决的卷宗里。
从这儿就能看出来,其实当前国朝的律法,还是比较严谨的。
只不过……
万事由人为。
狄映之所以注意到这个案子,就是怀疑“有人为”。
案情不大。
人犯是大都城下、渠县里最有钱的豪商——钱富。
当年的钱富三十五岁,膝下只有一个宝贝女儿,钱馨儿,14岁。
钱富极是宠爱钱馨儿,一家子人都视其为眼珠子一般护着、疼爱着。
那年四月初,钱富进大都城巡查自己的绸缎铺子。顺便在街上逛了逛。
逛到一家很大的脂粉铺子时,就想着给女儿买一些新货。
经那家铺子掌柜的热情介绍后,钱富便将店内推行的新款、尤其是仅次于贡品的新货,全部买了三份,带回了家。
他的女儿钱馨儿见了,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