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贼可不是那种皮痒无聊,然后去逗老不死的小家伙。
而是老不死叫他捕羊,他回去取点东西——刀片,顺路就耍耍老不死,表示对老不死对他颐指气使的不满之心。
这会儿,小贼一边傻笑着一边往山林里去了,一想起老不死那熊样,小贼就笑得肚子抽筋脸蛋狰狞。
十一二岁的他,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张坚毅的小脸,皮肤白里泛着铜红。
小小的个子,可是有一身基本上算得上眼的身材,平日里是天真无邪的小脸蛋,人畜无害的家伙。
可是,笑起来时,一些诡异神秘外加阴险捣蛋的香味儿自然而溢。
那双贼眼平常呆呆的样子,却是表里不一,里面的眼色到处乱瞄,周围的一切都别想逃过他的贼眼。
尤其他的嗅觉,堪称比之饿狼还挑钻,特别是食物的香味儿,特能吸引来这小子的青睐。
这可是天生的神能,专属于饿死鬼的特殊技能,老不死一直这样说。
还有一点,小贼天生爱宝物,因为他俩从不出山谷,老不死不知道这小子拿这些宝贝来干嘛!
每每想时,都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话说小贼唱着曲儿,哼着调,秦腔不会,滥调不绝,主要得益于老不死那五音不全的公鸭嗓。
老不死那个杀猪式的唱歌法子,一唱起歌来,那绝对是能吓退百万雄师的威力。
甚至可以说,任何生物保准是一听到他唱歌,立马就生出自杀了事的冲动。
若是老不死到阎王爷那里报到时宣誓,不再投胎了,然后嚎上两嗓子,估摸阎王爷就一脚把他踹下奈何桥了。
“好吧!应该就是这里了,好兔子、好山羊、好野猪、好蜜蜂、好蝴蝶……快快出来吧!”小贼猫着身子念叨不休。
如此偷偷摸摸,伸着小脑袋到处乱瞄,典型的小偷模样,难怪叫小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