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大人的手下带着瓷瓶去找乞丐。
在场的其他众官背后都惊出了一身冷汗。
另一边,乞丐丝毫没注意到背后跟踪的人影。
到了一个无人的角落,跟踪的人猛然加快脚步。
他从背后抱住乞丐,按倒在地,强行将一瓶毒药灌入乞丐口中。
只用了几个呼吸,乞丐很快七窍流血咽了气。
那人将尸体背负了起来,往坊市的方向奔去。
茶棚里,识大人看着乞丐的尸体,觉得非常满意。
他认为自己派人找乞丐实在是找对了。
一方面,乞丐太有辨识度了。
那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离老远就能闻见的臭味。
哪怕社会阅历为零的人都能轻易察觉他们和其他人的不同。
另一方面,会去医馆的乞丐太少了。
这些人生病全靠硬抗,抗不过去死也就死了。
病死和饿死,也没什么区别。
所以,秦牧的医馆有个乞丐去看病,几乎所有在场的人都特别注意了。
现在,只要他们把这乞丐的尸体搬过去。
他秦牧医死乞丐的事情,就板上钉钉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个扮演他外甥的家丁识二还没回来。
不过无所谓,谁说他只能有一个外甥了?
“识七,识九,你们去!就说这是你们二舅!”
两个家丁跑了出来,扛着乞丐的尸体就往门口去。
“你们几个,装成过路的人,帮着他们说话!”
“是!”
识七、识九背着乞丐来到医馆门前,尸体往地上一丢,就开始哭嚎起来。
“二舅,你死的好惨啊!”
“就一点小毛病,活活让庸医给你治死了啊!”
“这庸医不知道害别人我不管,他怎么就害了你啊……”
“舅啊,我娘知道得多伤心啊……”
“我没脸回去见舅妈啊……”
两人一边哭,一边向排队的人群喊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