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咱们还有多远,才到那许都啊,咱们现在,都好大半月没有看到过人了!天天在这鸟不吃屎的地方行走,很无趣啊!”
听到旁边张飞的抱怨,刘华马上从遐想之中回归过来,望着前方那还是一望无垠的荒漠道:“按照地图上面说,咱们只要翻过前方的那座小山,就能踏出徐州地界,到了许都了!”
“大哥,那还要多远啊!”
看到张飞的样子,刘华唯有无奈地摇了摇头,对于这种情况,他爱莫能助,如果此时,能有个导航仪啊,手机啊,那该多好啊,这样,就能祥尽的知道,咱们现在,到底在哪里了!
唉,想多了想多了,这里是古代啊,哪里会有这么先进的东西啊!
刘华看了看周围那尽是落后的工具,马上从美好的幻想之中无情地拉了回来。
“唉,此时身上,最先进的东西,就是自已和这支钢笔了!”
刘华从怀中掏出一支在阳光下金灿灿的钢笔来,口中喃喃道。
想当年,这支钢笔,可是刘华在一次外国偶然机会之下,帮助了一位外国家政要,为其脱了险境,而赠送自已的,当时刘华只当是举手之劳,根本就没在意,就放在怀中,怎知,回去无意查了一下其来历,马上吓尿,原来,这支钢笔,居然是采用天外陨石所作,全世界只有六支,分别在各发达国家的元首手里!!!
“咦,大哥,这是什么玩意儿,这么闪亮的?”
正当刘华在回忆之中时,在旁左顾右盼的张飞瞬间发现刘华手中闪亮的钢笔,顿时向刘华问道。
刘华看了一眼张飞,哈哈笑道:“这是一支笔!”
张飞顿时一愣,哈哈哈笑道:“大哥,你和我开玩笑吧,这是一支笔?又没软毛,又没头的,这分明是根棒子!”
“你所讲的是毛笔,这根是钢笔!”
关羽,梦蝶一看刘华又在介绍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马上习惯性的靠了过来,不发一言,默默地看着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