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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里便宜的窃听器发出“嗡嗡”的杂音,害得我头昏脑涨,可我不敢伸手去把它弄出来。要是这么做的话,之前用来迷惑权曜槿所做的一切就都白费了。
街心公园的蔷薇并没有开,一个个青涩的小花苞藏在灌木丛中,看起来一点儿也不起眼,就连路边常青的樟树叶子也无精打采的。当我和权曜瑾第三次路过那张橙黄色的长椅时,他终于忍不住开口了:“我们刚刚经过了这里吧?”
糟糕,他怀疑我在绕路。
我睁着眼睛说瞎话:“哪……哪有,我每天回家都经过这里!这条路就是这样的啊!”
嘴上这么说着,可我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权曜瑾又不是傻子,再这么下去,绝对会穿帮的。可是谁会知道,一个看起来难以接近的美少年,居然会担心我半路上晕倒,要送我回家。刚刚我简直不敢看那个黄丝带女生的眼神,如果眼神能变成刀子的话,我一定已经受重伤了。
呜呜呜……现在怎么办?又不能直接带他回武馆,如果这么做的话,一定会被街坊邻居揭穿的。
我回忆起自己刚刚扯的谎,恨不得时光可以倒流,收回刚刚说的话——
“小时候,我和爸爸妈妈遭遇了车祸,他们为了保护我而去世了,我虽然捡回一条小命,但是耳朵因此听不清声音……”为了圆谎,我拼命回忆着听到爸妈去世的噩耗时悲伤的心情,挤出几滴眼泪,“为了攒手术费,恢复听力,我决定来辰光学院餐厅打工……”
天啊!
本来只是为了让权曜瑾不再追究窃听器的事,可没想到事情居然会变成这样。
作为一个财阀贵公子,他怎么可以这么善良又热心?和我想的一点儿也不一样啊!难道他不是应该冷漠地听完,让我这个穷鬼不要靠近他,然后走掉吗?
“千小姐,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