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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个不顶用的东西,溜得太快,追得人气喘吁吁。
很长一段时间,我像只穴居的田鼠,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吃、睡、看电视剧和口水书,过着醉生梦死般的生活。
日子长了翅膀,在混沌不堪的挥霍中飞走,等到我惊醒过来时,已经走过了大三的尾巴。
雅雅的考研大计失败了,她沿着南城风光带跑了一圈后,把一麻袋的资料书撕得粉碎,然后搬回了宿舍,继续循规蹈矩熬毕业。
小野成功远飞美国,托关系进了一所有着古典人文气息的学院进修,她跟我说毕业后要去外企工作,因为外国帅哥多,赚得多不如嫁得好,我衷心祝福她美梦成真。
唯一令人虎躯一震的消息恐怕是红姐,她在老家时就谈了一个男朋友,这个我们是知道的,两个人异地恋七年,打算一毕业就结婚,情比金坚,可歌可泣,八年抗战能抓住幸福,我为她高兴。
我想,我们一路披荆斩棘,终于是长大了。
学校的专业课越来越少,意味着我们留在这个学校的时间不多了。
星期二的上午,我捧着言情小说,在宿舍阳台上嗑瓜子,我是越活越回去了,想多看点儿书补补脑子。下午的时候,我闲得无聊,想去外面转转。
约林悦悦的时候,问她有没有时间,她遮遮掩掩,给了我几个“可能”“大概”“也许”,我直接挂断电话,一个人打车去了国际商场。
人多得像溯洄的沙丁鱼,挤来挤去,我挑了一个人少的街区走了进去。
天桥上,摆着一长排的地摊,什么小玩意都有,看得我眼花缭乱。最后,一个抱着一把吉他的流浪汉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他旁若无人地唱着:“我记得当日与你最低温度下……明明不应该牵挂你神情,明明不应该将细节辨认,怎么一想你始终都会沾湿眼睛,人宁愿金鱼般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