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过后班上组织烧烤,分组的时候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突然站起来对讲台上的班长说,我要跟刘知奇一个组。
沉寂了一两秒钟的教室突然爆发出巨大的笑声,我的脊背挺得那么直,眼神那么倔强,众目睽睽下掷地有声地说,我一定要跟他在一个组,他不去我也不去。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只怕不勇敢一点儿我们就真的错过。我只是觉得,我们这么相像,要是我们不在一起,连上帝都会觉得可惜。
当分组最终确定,班长对着我一脸心领神会地笑,这下你满意了吧。我在人群里搜索你的身影,却一无所获。
多么遗憾,你始终没有看到我为你勇敢的样子。
第二天采购,我利用自己是班长闺密的优势把你也带去了,八个人要打两辆车,我一把拖住你说,你跟我一辆吧。你看着我笑了一下说好。
那是一个我如此陌生的你,温和的、乖乖的,笑起来像孩子一样天真。你的牙齿那么白,平时锋利的锐气都被融化。在微凉的秋季,你的笑容像仲春南方一场兜头而来的充沛阳光,躲不掉了,所有心头的犹豫都成了一张脆弱的纸,轻轻一捅,丢盔弃甲般地碎裂。
如果说之前我只是对你有些许好感,那么自你对我微笑的那一刻起,我便无比明确地了解了一件事,刘知奇,我要我们在一起。
买饮料时我们异口同声地说不要可乐,然后屁颠屁颠地抱了两瓶芬达,正好遇上超市搞活动,买一瓶芬达送一个百事可乐的塑料杯,海蓝色的杯身上印着百事的标志,我喜滋滋地想,同样的杯子你一个我一个,是不是就代表了一辈子?
我鼓起勇气问你,听说你有女朋友哦?
你怔怔地看着我,你听谁说的?根本没这回事。
好像有一个泡泡在我心里炸开,然后变成一朵鲜艳的花,多么愉快。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的心里每天开出一朵花,用对你的思念浇灌而成,刘知奇,你多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