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好?
勋贵子弟们不就那些个爱好?自家少爷也算是其中的佼佼者了,还能不清楚?
又何必来问自己?
不过既是少爷发问,尽管心中有些疑惑,甄健还是老实道:“自然是飞鹰走狗,勾栏听曲之流。”
“飞鹰走狗,勾栏听取?”闻言,李长空眉头微皱,这几个爱好,可不好做文章啊。
“可还有别的?”
甄健闻言,停顿了一会,像是在思索,半响后才道:“我记起来了,阳城侯府世子据说是尤爱蛐蛐,在家中养了数十只,让其整日相斗,以决出最为优胜者。”
“蛐蛐?”李长空闻言,像是想到了什么,嘴角略微上扬,勾勒出一丝笑意。
“你且附耳过来!”
甄健一听,顿时激灵起来。
上次少爷这么说,还是让他去找托儿的时候。
而事实证明,那确实是个好主意!
难不成,少爷这次又有了什么“妙计”?
“你且去寻一厚实些的布料,做成不见孔洞的衣裳,少爷我有大用。”
本以为是有什么妙计的甄健,此刻却是愣在原地,颇有些,不知所措。
厚实些的布料自然是好找的,但是...不见孔洞的衣裳为何物,他却是从未听说过。
“少爷,这...小人愚钝,何为不见孔洞的衣裳?”
“啧,就是把袖子缝上,裤腿也缝上,再做个面罩,能将脸整个罩住便是了。”
甄健闻言,忍不住嘴角抽搐:“少爷,您说的这怕不是衣裳,而是麻袋。”
谁承想,李长空闻言非但不否认,反而认真地点了点头,道:“实在不行,便用麻袋照着人模子做件衣裳来也行。”
“只是记住,眼睛和嘴巴要留有空洞,可曾明白了?”
这...甄健虽说依旧不曾理解自家少爷要这么一件奇形怪状的衣物做甚,但大抵是知道该怎么做出来了,于是便闷声闷气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