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瑾早就注意巷子口的这些人,这时候走到街上,招手喊了一个衣裳打了几个补丁但洗得干净的瘦脸青年过来:
“我这边刚搬过来,没有人手去东市买东西。
你帮我走一趟,置办齐全,一共要多少脚钱?”
“看公子,你要买什么?”
“看你的打扮像是个读过书的人,识字不?”
“识得几个。”
“那你跟我进来!”
杨瑾领着青年到门房里,指着门房桌子上的文房四宝说:
“我说你记,记完之后你再看看。
你看一下,能不能把这些东西买来?
要是能,就帮忙去把这些东西买齐送来。
还有,一会儿你一起算一下要额外收的脚钱,我一起把银子给你!”
杨瑾虽然跟张有福读了几天书,认识了不少的字。
可让他现在提笔就写,那还是有些高看他了。
他现在认字还行,可是那毛笔写字还不能行。
杨瑾因为有汉语拼音的帮助,所以现在读书识字的速度非常快。
七八天下来,认识的字都快有一千五六百个了。
要真说起来,这个认字的速度可以说是非常快,要知道一般的常用字也就四千左右。
以杨瑾现在的识字速度,一个月就能把所有的常用字都全部认全。
那样之后,在这个世界中,最起码的他在基本读写方面就不成问题了。
换句话说,掌握了所有常用字的读写,也就有了这个世界的小学文化水平。
比起这个世界中一般认识字的人也差不多了。
杨瑾认字的速度之所以能这么快,一是这因为个世界的文字同样是象形文字。
同样分为偏旁部首,有形近音似的特点,和中国古代的繁体字很相似。
凭杨瑾上辈子的大学水平,掌握起来有逻辑可循,学起来不是那么的毫无根据可循。
再一个就是杨瑾有作弊神器,那就是上辈子小学生都会的汉语拼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