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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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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狗带领本部人马投到全南县,被安排到了县警察局,田队长为第一支队队长,大狗做了第二支队队长,副队长由谢大发担任。

大狗想,兄弟们山上散漫惯了,到了政府机构也会散漫,定会让田队长他们看不起。于是约了小五,谢大发,黄三贵,刘发财等商议如何约束山上下来的弟兄们。

五人坐了下来。

大狗说:“各位兄弟,现在兄弟们都下山了,穿上警服了,就要有警察的样子。”

谢大发说:“队长,一切听从队长指示。队长要咱干嘛咱就干嘛。”黄三贵刘发财也附和谢大发。

大狗说:“谢大发,黄三贵,刘发财,你们三人都在军队待过,知道军队纪律比警队严多了。要不你们三人弄一个警队纪律注意事项。”

谢大发说:“我们在军队时间不长,也不熟军队的纪律。这样吧,队长,我就按我记得住的和结合我们的想法出一个吧?”

大狗说:“好的。趁我们几个都在,现在就弄。小五,你去拿纸和笔来,现在大家一起弄。”

小五跑出去,一会就拿了几张草纸和毛笔墨汁过来。

谢大发,黄三贵,刘发财都为难了,说:“队长,咱几个也不会写毛笔字。”

大狗说:“我来吧,我上过几年私塾,写不好不要见笑。”大狗知道自己写字也不行,但没办法,谢大发,黄三贵,刘发财,都不会写,小五那就更加不行,他一个孤儿流浪仔连字都不认识,更别说写字了,这还真是逼猪上树。

铺开纸,大狗执笔说:“大发,说说军队最重要是嘛?”谢大发说:“军队最重要的是:服从命令为天职。”大狗说:“这好,这就是我们警队的第一条吧。”大狗执笔写了:

全南县警察大队第二支队全体警察纪律条例:

“第一条,服从命令为天职。”尽管字歪歪斜斜的,有些难看,但大狗已经很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