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市公安局的警察石松涛,林薇的未婚夫是我高中的同学张军。那年,张军即将结婚,就发生了婚礼没有新娘的窘迫场景,上百人的婚礼不欢而散。二十四小时以后报了案,派出所的警察调查了半天,什么也没有查到。张军拿着协查通报到我单位找我,让我帮他找那个 “未婚妻”林薇。其实,婚前我就不看好他们的婚事,一语成谶。仅仅接触三个月,张军荒唐地就要办事,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婚礼当天凌晨女方就离家出走了。我只是公安局综合科的正科级科员,过去在基层查过案,在局里上下人头熟悉。林薇早有准备,她换了手机和手机号码,原来的微信号码和QQ号她弃用了,因为目前还没有实行手机号码实名制,所以通过手机线索找到林薇是不可能的。我请视频监控中心的同志,调看了2014年10月1日清晨的录像,发现了林薇背着行囊在入住宾馆的大门口打车走了。通过视频出租车的车牌号,我们在三天后找到这个出租车司机,他说那天确实有这么个女乘客,她去了长春市高速客运站对面的一个小旅店。我赶到旅店时,看到了林薇用身份证登记的身份号码,老板说女孩早上六点就走了。我又通过公安视频录像,发现林薇从旅店出来,径直进了高速公路客运站。我联系了客运站派出所的民警,调取了当日买票窗口的录像,发现林薇背着行囊在售票口买票。她去哪里尙不清楚,因为买车票是不用身份证登记的。正好那日候车室大厅的摄像头正在维修,当时的录像视频没有留存。我只好去找当时售票窗口的女售票员,恰巧售票员休假跟家人去外地旅游,电话里也说不清楚,把林薇身份证的照片发过去,售票员也辨认不出来,那照片是林薇18岁时的照片,比现在胖一些。事情到这里,只好调取所有录像视频一个个看,没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