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声由远及近,郑鹰勒紧缰绳停在了明远的身边,说道:“大人,这样下去不行,我们的速度太慢了!”
那群高官厚禄的官老爷们养尊处优惯了,他们的家眷更是脾气一个比一个大。
由于行事匆忙车马不够,不得不让几个人挤在一驾马车上,结果就发生了争执。
整个队伍乱哄哄地,行进速度慢不说竟然还开始互相争吵,这场面郑鹰是没辙了。
他不禁感慨道:“逃命的时候还在计较这些细枝末节,这群人是不是疯了?”
郑鹰常年生活在东胡,在东胡人的思维里,没有什么比逃命更宝贵。
别说是几个人挤一驾马车,就是没有了车马,靠着两条腿也得硬跑。
跑不了就得死,所以东胡人无论男女,体格都异于常人,因为体格差的,早就死了。
明远回首望着缓慢行进的车队,说道:“他们中有些人,从未亲自见证过生死,叛军、杀戮,这些玩意儿对他们来说,太远了,郑鹰,你先率一队人去前面,若是能见到埋伏的叛军,尽数杀了,然后……”
郑鹰领命而去,果然,在沿途发现了不少埋伏的叛军,还妄图阻挡辽西军的脚步。
可惜他们的本事太差,轻骑兵一走一过,就将他们横扫,杀得一干二净。
郑鹰依照着明远的意思,将叛军的尸体悬挂在两旁的树上,刻意做出血淋淋的模样。
凡是见到了那些尸体的官员亲眷,无不是吓得心惊胆战,不敢再矫情。
队伍的行进速度快了不少,一路上又遇见了三波叛军,甚至还有叛军手里有手弩。
人数大多在几百人左右,有的仰仗地形与辽西军周旋,不过都未坚持多久。
当最后一个叛军战死后,辽西军终于走出了那条漫长血腥的小路,迎来了广阔的大路。
明远擦拭掉脸上的鲜血,一挥手:“全军,全速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