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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林家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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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正,东京开封府人氏。

世代屠户出身,极善挑筋剐骨,开剥推斩,故此人送外号操刀鬼,虽是林冲的记名徒弟,只可惜只学了半路武艺就停了,出身繁华东京的他,在学武当兵和经商发财二者中果断选择了后者。

年少志大的曹正拿着东京城一个财主的天使投资来到山东,满怀热血,企图大展拳脚,博个盆满钵满,但很快就在现实的铜墙铁壁面前撞了个头破血流,五百贯(注1)赊来的本钱折了精光,哪里还敢回乡?

没奈何,衣食无着之下,只得入赘在青州一户庄农人家当了赘婿,目前依靠经营一家村中酒店为生。

嗯,以上内容均出自操刀鬼曹正本人之口。

听了这么一席话,聚义厅中的诸位头领全都面面相觑,半晌都没人吭声,众人眼神里除了怪异就是震惊。

这端的是极品货色啊!

不怪林冲上山这么久都没向任何人提过自家还有这么个徒弟,实在是曹正的身份让他真没法张口。

先说“屠户家庭”和“操持商业”这两个关键词。

从士农工商和三教九流的传统认知评判,这两条随便单独拎出一条,那都是处在社会鄙视链的最低端,在此程度上再加个“入赘为婿”,好家伙,这属于是绝望光环叠加到死的状态,可以直接从最低端跌到最底端,属于那种一辈子都别想翻身了的存在。

根据《说文解字》的解释,赘婿中的“赘”,乃是“以物质钱”之意。

在父系男权为主的古代社会中,很长一段时间里,赘婿几乎等同于货品,其地位比犯了死罪的囚徒还要低,最夸张的时候,成为赘婿真的需要跟孩子姓,直接和耻辱二字挂钩。

到了宋代,因为商品经济有了长足发展,赘婿的地位稍微强了那么一点点,但无论走到哪,仍是遭人白眼甚至是唾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