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说的倒是没错,没钱难行路,有钱天下走。
他需要更多的钱购买战马。
也不是说步卒不好用,能增加点实力就增加点,毕竟这次他是要去攻打吕布。
刺激……
但更要命!
除此之外,还有上阵,见血!
是一支军队走向成熟,变为精锐的唯一途径,就算是训练再多,再高明也不能略过这个过程。
自己身后的兖州兵马就不说了,他们身经百战。
可关键是卫营……
虽然身体壮实,但唯独缺的就是战斗的故事!
用山贼练兵,倒也是一条不错的办法。
可是不知为毛。
这一路上居然平静得可怕。
别说賊了,连人都难得看见一个……
曹熙顿时感觉怀疑人生,为了打劫山贼,他们这支军队专门走的小路,哪里阴深就往哪儿走。
“廖化,你以前在江湖上混迹多年,为何我们这一路,居然没都没遇见一名賊子?”曹熙沉声道,专业的事情还是得问专家。
闻言,廖化哭笑不得,指了指身后长长的的军队:“公子,其实末将早就想告诉您了。”
“您看,我们身后跟着三万多人,哪个贼子胆敢靠近一步?”
曹熙:“……”
大意了!
“依你之见,我们应当如何?”曹熙尴尬一笑,再次问道。
廖化没有丝毫考虑,张口就来:“公子,我们应该组建一支车队,再弄上几口大箱子,故作商人模样行走”
“如此一来,自然就会有贼人前来了。”
“哦。”
“原来如此。”
曹熙点了点头,活到老,学到老。
没多久,一支简易的三十人商队就出现在了曹熙的眼前。
看着这群身穿绸缎的骑兵,曹熙不禁哑然失笑。
随后便带着他们离开了军队,走往另外一条小道,大摇大摆,每人手里还夸张的捏着一块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