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地精再怎么弱鸡,当几百只地精一起发动冲锋的时候,那场面还是比较震撼的。漫山遍野的地精们跳出埋伏地点,拿着各种粗制滥造的简易武器,怪叫着向普洛斯军涌去。
“我觉得有点儿像破布娃娃……”蒙德不禁想起了前世记忆中网络上的一首诗,诗曰:
身如矮人瘦五分,体似半身高三寸。
阔面凹鼻琥珀目,尖耳毒牙垂膝拳。
钉锤撩动惊日月,座狼穿行泣鬼神。
九州遍处皆兄弟,诨名唤做哥布林。
这些丑陋的小东西站起来也只有1米高,它们那瘦骨伶仃的身躯和宽大笨重的脑袋比起来,实在是小的可怜,看起来就像做工粗陋的大头娃娃。
“好家伙,这里的地精起码有六七百只,这里什么时候成了地精窝了?”一名见习皱着眉头说道。
一名骑士不以为然的说道:“如果只是地精,倒是不用担心,这种东西很好对付,只要干掉一批,其他的自己就会跑掉。”
是的,自从看到对手是地精之后,普洛斯的官兵们明显松了口气。没别的原因,地精这种生物实在太弱鸡了,哪怕是一个没经过任何战斗训练的农民,也能将其痛扁之。何况是全副武装的帝国正规军官兵,更是可以吊打他们。如果是相同数量的蜥蜴人或沼蜍人,官兵们会很紧张,但如果是地精的话,他们完全就是一种很放松的心态了。别看这些地精数量是官兵们的三倍左右,打起来跪的绝对是地精,更不用说,加强中队还有十几名施法者呢。
玛文皱着眉头骂道:“他妈的,怎么会有这么多地精?情报上却没有这个消息,这些该死的斥候,眼睛都瞎了吗?这么多地精都发现不了!”
别看这些地精长着一对小短腿,但它们冲刺的速度也不比人类慢多少。在这些地精当中,还夹杂着一些骑兵。嗯,没错,是骑兵。当然它们的坐骑不是马,而是一种既像老鼠又像狗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