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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地精杀戮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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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人类的阵列是长枪兵站在中间,分为三列,施法者们站在最后。两翼是剑盾兵和体术系职业者。

蒙德和几位骑士、圣武士都站到了最前列,和剑盾兵一起。原本以蒙德术士的身份,只需站在后排就好了,但蒙德出于挣经验,不,挣能量的考虑,主动要求站到第一列。

长枪兵是冷兵器时代军队中不可或缺的兵种,功能全面,不仅可以对抗步兵,还可以更好的对付骑兵。长枪的工艺简单,性价比高,制造一支长枪不需要太多昂贵的金属,也不需要太复杂的工艺,便宜的价格使其能够大量的装备部队。

相对来说,长枪的杀伤力是冷兵器里很强的,俗话说“刺死砍伤”,也有“三箭不如一刀,三刀不如一枪”的说法,这都是说明刺杀的杀伤力远远大于砍杀。在对方装备重甲的时候,长枪可以比其他兵器更好的发挥穿透力。无论对方是皮甲,锁子甲还是板甲,长枪都可以轻易的穿透对方的盔甲。

长枪兵一旦排成阵列,无论对谁都是一种巨大的威胁,除非有大量的职业者使用远程打击,否则密集的长枪阵几乎是无解的,只有依靠长枪阵才能对抗长枪阵。最重要的是,长枪兵的训练相对来说最简单,一般只要经过半年的训练,就可以训练出合格的长枪兵。所以长枪兵这种兵种,这也是现今人类各个势力数量最多的主力兵种。

普洛斯帝国自然也不例外,他们的长枪兵方阵当年纵横大陆,不知多少势力、多少种族被这些看着不起眼的长枪兵戳翻戳死。

此时在军官们的指挥下,普洛斯的枪阵排成了对小型生物阵列,第一排微微斜指下方,枪尖距离地面约一普尺(约50厘米);第二排枪平举,枪尖距离地面约二普尺(约1米);第三排枪微微上抬,枪尖距离地面约三普尺(约1.5米),这是为了防止地精跳起来,这些小东西别看体型不大,但是跳跃力还是不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