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逊心里好生奇怪,趁此机会把那天他做过的所有的事情在脑海里过电影似的又重播了一遍。从自己提笔落下字迹,到伏在窗台边亲眼看着那只花色信鸽飞远,到傍晚时分收拾准备——一切都是寻常,不曾看出何大的端倪。
可是孙权为什么会说,自己写信是为了让他进兵呢?
陆逊心里隐隐有一种预感。这预感愈发得强烈,且愈发通透着一股不祥之气,以至于几乎要冲过他的喉头,让他叫喊出声。
除非……
除非传到孙权手中的信件,不是自己亲笔所写的。
毛骨悚然的恐惧令陆逊的身子把持不住地颤抖,而且随着时间流逝,这恐惧感愈发强烈,似要撕碎他的灵魂。
不久听见那个去寻信件的兵卒来报:“主公,找到了,只是昨日突降暴雨,字迹已经不能辨识。”
孙权接过那张皱皱巴巴的小条,眉尖不由自主地紧蹙起来。他眯缝着眼睛思索了许久,竟也没能辨识清楚一个字。
“你自己瞧瞧吧。”孙权的声音比方才明显小了许多,但还不能完全用“底气不足”来形容。
陆逊拾起地上的那张信件,指尖接触到它的一瞬间,他的手情不自禁地颤抖了一下,秀气精致的脸庞上笼起一层迷雾。
绢帛?
手指的触感是……绢帛?
陆逊将那信件攥在手心揉搓了一番,确信它的质地真的是柔软的绢帛,而不是自己当时书写用的宣纸。
他的目光飞速地扫了它一眼,只一眼,便足以使他震惊得几乎晕厥。
上面的字迹虽然已经几乎被雨水冲刷殆尽,但是模模糊糊仍能看见字留下的痕迹。陆逊略微思索了一下,就蘸着船板上的积水,将那绢帛上还留有字迹的地方润湿,旋即将上面的水渍挤出,滴在手心里。
手心里的水,微微泛着黑色。
换句话说,这封信先前用的墨水,也应该是黑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