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如果真没什么希望活下去的话,我愿意选一个人,让一个我们比较喜欢的人活下去,活一个总比全部死在这里要好,毕竟大家都有亲人朋友。”
说这话的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写手,她扎着马尾,身穿淡蓝色的连衣裙,不过看起来年纪不轻,至少有20好几了。
见大家没有回应,她惨然笑道:“我没什么特长,长得又不够好看,反正不可能轮到最后了,不如让别人活。”
这次没人争吵了,所有人意识到生死关头,人不会轻易为言辞所动。
郝平安也比较赞同她的观点,并不打算让这样好的建议冷场,便是问道:“美女你叫什么?”
“我叫唐拉拉,笔名是‘暴走的乔可拉’,虽说门类是仙侠,其实是裹着仙侠外衣的言情故事。”
唐拉拉感受着大家的目光,苦笑着:“可笑的是,我写了那么多言情,自己28了还是单身狗。我真后悔进入写作这一行,一辈子就和电脑打交道了。一个宅女,如今连吻都没接过……”
她笑中有泪:“知道我现在想什么吗?我在想如果一定要死,我想在死之前能找个男人大战一场,当然细狗就算了,我还想有个自己的孩子,我超喜欢小宝贝的。我以为写作就是我的全世界,现在发现我还有那么想做的事没做过。”
阴曹地府问:“美女,你先收起你那些虎狼之词吧,不过真看不出你有28岁,如果真让你选择一个人,你想救谁呢?”
唐拉拉愣了一下,没有犹豫,直接看向阿九九的方向,道:“我愿意救她。”
“你想救阿九九?”阴曹地府愣了一下,原本还以为她会选择就一位**的。
听到两人的话后,一直魂不守舍的阿九九突然娇躯一震,视线看了过来。
“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我看得出她先前是真的想救大家,只是错误地相信了鱼丸这个小人。如果要救的话,我愿意救个善良的人,而且她经济实力也弱,活下去后可以帮我们处理些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