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刚刚点过卯的沈炼忽然听到衙门外的鸣冤鼓被锤的砰砰作响,声音震耳欲聋。
几位差役原本有说有笑,互相探讨着昨日在百花楼找的那位姑娘。
听到鼓声后,沈炼看到他们脸色俱是一僵,随后立刻冲了出去。
沈炼也跟在后面,前往了解情况。
其实他不太想去的,但耐不住一颗想吃瓜的心。
这么多同僚,应该不会卷入什么麻烦吧?
我就跟在后面,见事不好,拔腿就跑。
按照大虞律例,百姓报官,是不能直接进入衙门的,需要先在衙门外敲响鸣冤鼓,待衙役前来接案时才能诉说冤情。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鼓声越来越大,从接连不断的声响中,沈炼能感觉到敲鼓之人内心悲痛欲绝。
此时的他已经不想去了,但不懂事的赵刚经抓住他的胳膊拉着跑。
“头儿,快点,有人鸣冤。”
“我.....”
衙门外,鸣冤鼓旁,一位十五六岁的瘦弱少年擦了擦眼泪,继续擂鼓。
沈炼看到,少年穿着麻布衣服,上面沾满尘土,脸上脏兮兮的,双手手腕红肿,有疑似被捆绑的痕迹。
见几位穿着差服的官吏走来,少年立刻跪在地上不断地磕头,“请大人为我姐姐报仇,她被人害死了。”
说着,少年的眼泪夺目而出。
这时沈炼注意到,少年不仅手腕有伤,他的脸上也有被打的痕迹,嘴角开裂,右眼红肿。
“死人了?”众差役皆是一惊。
大虞律例,杀人者偿命!
“你先别哭,把事情说清楚,你叫什么名字?你姐姐被谁害死了?”现场的差役中,刘百户官职最大,于是他问道。
“草民关旭,我姐姐关琳被吏部侍郎的儿子害死了。”少年声音颤抖,边磕头边说。
轰隆!
沈炼如同遭到雷击,精神恍惚,险些摔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