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岳南:中国考古探秘纪实文学丛书(全11册)

曾侯乙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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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曾侯乙治丧委员会于匆忙繁缛中,向国都郊外的墓坑投放青铜礼器、各种乐器,软硬兼施,威逼利诱,迫使21位宫女姬妾,歌舞乐人或喝毒药,或上吊自杀之时。阴风阵阵,满城萧瑟曾国首都,外宾接待组的治丧人员也开始频繁而友好地接待着来自国外与盟友赠送的吊唁礼物。

从曾侯乙墓出土的240枚竹简6696字中可以看到,除了兵甲类的登记,就是参加葬仪的车马及馈赠者的清单。其中记载曾侯乙死后,馈赠车马的人有王、太子、令尹、鲁阳公、阳城君、平夜君、等。据裘锡圭释读考证,鲁阳公和阳城君都是楚邑君的名称,平夜即平舆,当读为养,这两地都是楚邑。王、太子、令尹当是指楚国的王、太子和令尹。曾人对楚王等人如此称呼,反映出曾国与楚国的王公贵族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看出,这时的曾侯已经完全附属于楚,其实际地位大概跟鲁阳公、阳城君差不多了。

简文里所说丧仪用车所驾之马的记录,大部分马名上有赠马者之名,而赠马者显然不属于曾楚两国之人,只有“宋司城”和“宋客”。他们赠马助曾侯之丧,也许是出于私人关系,并不代表国家。这个记载向后人透露了一个秘密,即很可能当时曾国已经不能越过楚国而跟其他国家直接发生外交关系了。

裘锡圭还从简文中发现了一个特别现象,简文中记载了一些御车者的名字,其中有的人是有官衔的,如宫厩尹、宫厩令、新官令、右令、左令、邻连敖、陵连敖等。这些御车者按理说都应该是曾侯乙自己的属下,但是他们的官名却多与楚国相同。例如,楚有宫厩尹,左令、连敖等,在荆门包山二号墓楚简6号简文中,即有“新官连敖”的记载。又,秦汉之际楚地反秦将领有很多人当过连敖这一官职,这在《汉书·功臣表》中都有记载。由此可见,连敖无疑是楚国官名。在简文所记的赠马者中间,还可以看到更多楚国类型的官名,例如左尹、右尹、大攻、新造尹、宫厩尹、太宰、少师、左司马等等。联系御车者与赠马者的关系,此处似乎出现了一个悖论,从官名上看,左尹、右尹等人似乎是楚国官员,但是宫厩尹这个官员,既是赠马者,又是御车者,按理说应该是曾侯乙的臣属。由此推断,左尹、右尹等人为曾侯乙之臣的可能性为大。如果这个推断成立,此时的曾国不但附属于楚,就连国内的官名也与楚国非常接近了。也就是说,当历史进展到战国初年,这个由周王朝分封的名为曾的姬姓国家,实际上已完全沦为楚国的附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