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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伏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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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嘉岂会不明白,江平这是给他定罪卢青的机会,替夕阳里这些百姓报仇,只不过这么多人看着,知县大人也不能太偏向他,不能说得太明白而已。

《大明律》共分30卷,篇目有名例一卷,包括五刑、十恶、八议以及吏律二卷、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共460条。

于嘉只是运用得不好,并非背不出来。

若以卢青的罪行,一句一句对比,他这一次带着女真野人杀大明百姓,同时触犯了“十恶”里的两项罪名。

所谓十恶之罪,无赦,乃极重罪也。假设,国家遇逢大事,皇帝大赦天下,可这十类人,也不会出现在赦免名单之中。

十恶之罪,一为谋反,二为谋大逆,三为谋叛,四为恶逆,五为不道,六为大不敬,七为不孝,八为不睦,九为不义,十为内乱。

于嘉看着江平和陈登,躬身作揖:“大人,学生认为,卢青之罪有二,其一,身为汉人,却投降女真山匪,杀华夏子民,谓谋背国从伪,此为谋叛之罪!其二,三名孩童惨死,皆源于卢青,灭绝人道,此为不道之罪!”

嗯嗯!

江平点了点头,柔声说:“你解得很对,他十恶之罪占其二,不道与谋叛!但这道表判还没回答完,接着说,该处以何种刑罚。”

明代承袭唐律,分主刑和闰刑。

主刑分五刑二十等,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即所谓正刑。

而在《大明律·刑律》中,还有一些刑罚,因不入五刑,称“非刑之正”,即闰刑,其中包括刑罚的类型,有斩、绞、迁徙、充军、枷号、刺字、论赎、凌迟、剥皮等等……

十恶之罪,是要处以极刑的,从犯处以腰斩,而主犯,则是要受到剥皮或者凌迟之类的刑罚。

这还不算完,十恶也分轻重,视情节严重,还有诛九族、夷三族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