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殿城接到的第三个案子,张散是一个农民,家里养有一头牛,平时打牛草,放牛什么的,都再所难免。
有一次,张散动了歪心,将牛放到刘全家的庄稼地,让牛吃他家的庄稼苗。
好巧不巧的,刘全从这里路过,发现了张散的牛正吃他家的禾苗。
他一时生气,过去把牛宰了。
这头牛是张散种地必不可缺的工具,被人就这么杀掉,肯定不会放过对方。
双方起了争执,发生斗殴,甚至张散到县衙起诉刘全。
县令接到状子,立刻判刘全败诉,让刘全赔张散家的牛。
刘全不服,他家的牛吃我家的庄稼,难道他没错?就是他犯错在先,我才犯错在后。
他的过错,引起了我的过错,双方各有错误,为何只惩罚我一个人?
这不公平!
县令强制刘全赔偿张散,刘全吃了亏,心中万分不服。
现在,杨殿城当上县令,告示里说得清楚,只要有冤,全可以申诉。
他就一纸诉状,又将张散告上来。
杨殿城接到状纸,详细过问了整个经过。双方各执一词,互争长短,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过错。
杨殿城先对张散说:“庄稼是农民赖以为生的食物,你把牛放到别人庄稼地里吃庄稼,这是先犯错。”
“犯了错,却不承认错,还与对方斗殴,错上加错。”
“所以,本官判你赔偿刘全的一石粮食,算是你的牛吃人家庄稼的损失,你可有异意?”
张散说:“就算我家的牛吃掉他家的庄稼有错,也不可能吃那么多啊,一石是一百二十斤,够牛吃好几天了。”
杨殿城说:“犯错了嘛,当然不能原价赔偿,肯定多赔一些,就是堵住他的嘴,让他无话可说。”
张散说:“让我赔他一石粮食,我接受,我家的牛被他宰了,没有东西种庄稼,难道他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