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除按地收租外,还论户取赋,也就是所谓的口赋,即人头税。农民户数的多少直接影响户赋收入,所以早在商鞅变法时期就明确规定:“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秦时的赋税除上述两项外,还有徭役制度,就是无偿征取力役之课,是秦赋役制度的重要部分。徭役主要有更卒,正卒和戍卒,以及复除。复除就是依法规定或为帝王临时诏令免除劳动者应纳的租税和应服的摇役,最初名为“施舍”,即统治阶级对劳动者的一种恩赐,复除制度伴随赋税制度而来,最早见于商鞅变法。
例如扶苏用战俘去代替本地徭役,在公告上对百姓免除徭役的说法就是:复除今年长城之徭役。
这,便是秦朝时期的税赋制度。也是扶苏为之开心不已的一个战争红利。
能让见惯千万钱不动声色的扶苏动容的,自然不是一个小数目。
雁门郡在秦朝征服过后,有过两任郡守。扶苏,则是第三任雁门郡的行政长官。其中要论政绩,自然是第一任郡守蒲公最为显著。而扶苏这里的前一任郡守,则要逊色许多,可以用碌碌无为来说。
用最简单的,财政收入来论便可以看出差距。当然,单纯以税赋收取来判断一个官员是否合格称职这并不科学。但在古代,能够从豪族世家牙缝里抠出税赋,能以古代低水平的技术用不过两三百人收取一个治下人口数十万的税赋,的确可以称得上一个大工程。而不仅能够顺利完成,还收得十分成功,那就更是能说明执政者的才能了。
要计算财政收入,为扶苏在雁门的行动准备坚实的物质基础。扶苏在后世自然是没有这方面的资料的,但这不要紧,可以估算整个雁门郡应当收取的税赋是多少。
秦朝的财政收入,除去徭役这类。就是地租和口赋。当然,还有在当时占据比例并不多数的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