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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苦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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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们所见,李远中了毒,但是那中毒是不致命的,那是我们家乡那里的一种奇毒,名叫曼陀罗。这种毒,无色无味,并且只要被下毒的人身体上有任何一块伤口,一旦接触到它,就会进入人体的血脉之中,慢慢发挥作用。

它可以使人的神经麻痹。不能动弹或者思考很长一段时间,虽然不能致命,却也十分伤害身体。我就是利用了这种毒,控制了李远,然后勒死了他。

我不像温瞳姑娘那样有本事,会厉害的功夫,也不像如烟姐姐这样认识很多厉害的人,人缘很好,我想我只能靠自己来复仇。不过我大约还不能完完全全的成为一个恶人,所以才会栽在了自己的脂粉手上。”

萨沙说着,眼神悲戚起来。

“我觉得我是一个坏人,我背叛了我的天主,做出了这般不善良的事情。也对不起我的母亲,我答应了她不要怨恨天主,不要怀疑天主,可是我抵抗不住这些苦难了,我已经受到了地狱的诅咒……”

在萨沙还小的时候,她住在中原同自己那个外族小部落的交界处。

她的娘亲是一个舞女,辗转被卖到了中原。外族舞女的命运都是很凄惨的,被人当作玩物一般玩弄,没有自由,没有尊严。

为了保住自己的亲白之身,她没少被鞭子抽打过。

就这么残喘的活着,她遇到了自己的丈夫。

一个中原的年轻书生。

年轻书生一眼就爱上了这个妖娆多姿而又清纯可人的苦命舞女,两个人相约私奔逃了出去。

他们住在一个简单的小屋子里,她等他读完书,下了课堂,为他做饭洗衣服,为他打理家庭。他念书给她听,教她识字。

可惜好景不长,舞女除了跳舞卖艺,帮人洗洗衣服赚些微末小钱,其他根本不能够补贴书生读书的钱。

书生的家里原是大家,自然不会允许自己的儿子娶这么一个卑贱的外族舞女。书生也受到了同窗的嘲笑,说他真没用,居然爱上了一个如此卑贱的舞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