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之自知功力远逊于洪七公,当下向他抱拳行礼。
洪长老,我的功法不如你,若是你想用功法对付我,我就投降,让你把这魔头抓起来。”
洪七公与李莫愁尚未开口,林平之又道:“倘若当真如此,那么今天这一场比武,若是传扬了开来,恐怕你在武林中的声望便要大打折扣,成了仗势欺人之辈。”
洪七公一听,叹息一声,点了点头,便向林平之破口大骂。
你这混|蛋,还没交手,就先坑我,呵呵,男子汉大丈夫,真是难得,若非要维持武林安宁,我也会像那个妖精那样,为所欲为,这该死的大侠之名,当真是累人。”
这么一说,洪七公已将这些武林中的英雄人物骂得狗血淋头,看来洪七公说得不错,英雄不易做。”
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英雄,必须要有一个沉淀的过程,这个过程很漫长,梅念笙就像洪七公那样,一辈子都在为武林中行侠仗义,只不过他没有洪七公那样幸运,要不是遇到了林平之,恐怕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洪七公却又大声说道:“好孩子,既然如此,我便让你见识见识我的‘打狗棒’。”
洪七公见那面具少年用的是一套别具一格的刀法,顿时起了和林平之比试比试的心思。”
林平之眼见洪七公着了他的圈套,大叫一声:“看剑。”
林平之与血刀门山永等一场恶斗,已得了独孤九剑的真意,要想胜洪七公,唯有先他一步,再先他一步出手。”
毕竟,洪七公的实力与他们这些人比起来,要强上不少,除非林平之能在洪七公出手前,一击必杀,否则,他根本没有任何胜算。”
林平之一刀斩出,刀芒璀璨,凌厉至极。
洪七公到底是身经百战之辈,当下将“劈”字决换成了“缠字诀。”
洪七公绕着林平之绕了一大圈,待林平之的长剑刺入他的长剑之后,再绕到他的长剑之上,跟着他的长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