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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一匹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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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清

等到我七十岁的时候,我不知道我是否还会记得我十七岁时候的事。

我现在就是十七岁。

我十七岁的时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是一个学生,是一个高中二年级的学生,是一个在兴华中学读书的高中二年级的学生。兴华中学是一所普通中学,在这样的学校里念书的没有几个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这里一大部分是和我一样的既不听话学习也不行的学生,还有一大部分是虽然听话但学习也同样不行的学生。我们学校的名字很响亮,我们开校会时我们的校长总爱说“兴华兴华,记住我们学校的名字,祖国的希望就寄托在你们身上!”他一这样说的时候我们在底下就“吃吃”笑,我们心里知道,凭我们这样的学生是寄托不了祖国的希望的。

等到我七十岁的时候我想我肯定不会再记得我十七岁时候的事了,因为我现在看到所有七十岁的人都已经不再记得他自己十七岁时候做过的事。否则为什么七十岁的人看到我们十七岁的人干一件什么事情总会气得不行呢?

并且还不单是七十岁的人,还有许多人还没有到七十岁,才六十岁,才五十岁,才四十岁,才三十岁,却也已经能够做到看不惯十七岁的人了。这些人都已经忘记了他们自己十七岁的时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我倒还没有发现二十岁的人也看不惯十七岁,这说明这世界还不是一无是处。

人到了七十岁的时候肯定跟十七岁时候的想法不一样。比如我要是到了七十岁我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喜欢跟一个漂亮女孩子套瓷。

我这里所说的“一个漂亮女孩子”是指姜燕,我们邻班的一个女生。她二班,我三班。姜燕的漂亮是举世公认的,条儿好盘儿靓,尤其是一双眼睛出奇地漂亮,放电时更加不得了。因此我特别想跟姜燕套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