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飞从北荒山道赶回庄园。
刚踏进屋里。
就听见方德喊道:“哥们,快来试一试,看看合不合身?”
林飞的目光。
落在方德手中的那件衣服上。
初步目测。
衣服的材质是皮制的。
整体颜色是黄色。
看那款式,挺时髦的。
只是不知道,穿上后的具体效果如何。
“快进去穿上,”方德催促道,“保证让你惊呆。”
“你会发现,你的所有衣服,在这一刻,都过时了。”
听方德这么一说,林飞有点心痒痒。
他接过衣服,走进里屋换装。
一会儿后。
林飞苦着脸走出来。
“啧啧啧,太好了,”方德说,“非常合身!”
他推过来一面镜子,继续说道:“怎么样,有没有感觉贴身又透气,如同第二层皮肤般舒适。”
“你看,这金黄的颜色,就像黄金般高贵、典雅。”
“哥们,你想象一下啊。”
方德一边说,一边用手比画。“当聚光灯照耀在你身上时,散发出炫目的光芒。”
“你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奔放而又暗含古典的内敛。”
“那时,你将会是全场最靓的那个男人。”
“无数的雌性为你发疯癫狂。无数的雄性为你低下高昂的头颅。”
听完方德的夸赞。
林飞却忍不住皱眉。
他并不觉得这件战衣有多么出色。
什么狗屁的金黄高贵,典雅又内敛的。
这件战衣的颜色。
他妈的就像屎黄色一样,没有丝毫美感。
胸前的logo,是整套衣服的唯一亮点,算是起到了点缀作用。
但是。
胸口上的“方便”两个大字是什么意思。
知道的人,一眼就认出是方便集团。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人是不是对厕所情有独钟呢。
“就这一套啊?”林飞问道。
方德点了点头,“时间有点紧,就做出这么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