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仲谋!
李未央玩味着这个名字,已经萌生将他收为己用的想法。
孙仲谋虽然身份地位,但不是傻子。
一瞬间,他已然明白了李未央的意思。
于是轰然一拜。
“回皇上,我是军匠户,凿石取料是主业,烟花火药为副业。”
听到火药两个字,李未央的眸光瞬间一亮。
这个时代,火药应用有限。
热武器只有火铳,近距离场面惊人,但威力有限。
一旦距离稍远,杀伤威力还不如弓弩。
李未央很早就有心在火药之事上大力开发。
无奈整个朝堂都被渗透成了筛子。
宫廷造办处、军务机造处的人,都不敢用。
现在,忽然冒出一个孙仲谋来,简直就是天赐良机。
考虑移时,李未央终于做出决断。
“孙仲谋!朕现在急需人才,夺回朝权。”
“让你跟我,你愿意吗?”
皇帝亲邀!
天大的荣幸。
孙仲谋抑制不住地颤栗,轰然磕头。
“我愿意!”
“只要皇上吩咐,老汉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其实此刻,孙仲谋已经彻底折服。
不要说跟随天子,正大光明。
就算是扯旗造反,拿他献祭。只要李未央一声招呼,他都会毫不犹豫奉上自己这条命。
李未央转眸示意唐剑。
“把人安排在卧龙山庄。”
“将他全家也一同迁往那里,以免遭小人暗算。”
他口中所指的小人,自然就是孔万奴。
李未央虽然拿捏了他的死穴。
但是小人就是小人,卑劣无耻,心狠手辣。他不敢动李未央,可是难保不会将气撒在孙仲谋的身上,将他灭门。
一行三人暂往玉华楼。
那里已是他们的临时落脚点。
数个时辰之后,卧龙山庄的死士悄然而来,将孙仲谋秘密送往卧龙山庄。
直到孙仲谋远去,两人才又秘密出离玉华楼,潜回皇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