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东西枪不枪,矛不矛,既无锋刃,也无尖端。
怎么看都不像是杀人力气。
尤其是被李未央称作死死神颗粒的子弹,杀人的一端简直钝如和尚脑袋。
要说这东西能够百步穿杨杀人于瞬息,打死他都不信。
“陛下,您确认这东西能够杀人?”
李未央倏然一笑,不答反问,“箭弩的射距是多少,准头又是多少?”
唐剑是武帅出身,对此自然心知肚明。
他略一思忖。
“普通弓箭的射距是一百步。”
“至于强弩,可以到达二百步。”
“攻城神弩最远可射三百步,不过那需要数以百人协同操作。”
“至于准头嘛,要想百步穿杨,箭手至少要强训一年以上。”
“不过这并不重要。”
“真正梁军交战中,根本就无需瞄准。”
“只要锚定大致方向,万箭齐发,一波箭雨过去,足可撕裂千军万马。”
“那种情形之下,准头已经不重要了。”
三百步就是三百余米。
当世最强神弩,几十上百人协同操作,也就是这个距离了。
李未央一笑置之。
下一刻,他就语出惊人。
“这支步枪的有效射程是六百步,最远可以在八百步内精准锚定射杀。”
八百步!
唐剑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他顿觉有些难以置信。
射程八百步,那就是将近两里地。
如果当世真的存在这种东西,堪称神器无疑。
八百步内精准射杀。
如果是一万支步枪呢。
万枪齐发,瞬时间收割数以万计的生命。
惊怔之间,唐剑脑海之中,恍然冒出一个可怕的情景:
两军对垒,生死大战一触即发。
敌营千军万马,都是铁骑。
而己方只有步卒。
骑兵天生就是步卒的克星。
还未开战,己方就已经落了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