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派爆袭猎犬在新德里追踪特纳,以费洛蒙和头发颜色为标记。猎犬在月光集市发现了他,穿过**的棕色腿脚和人力车车轮的森林,扑向他租用的宝马轿车。猎犬的核心是一公斤黑索金与片状TNT的重结晶体。
他没有看见猎犬向他扑来。他最后一眼看见的印度是库什迪尔饭店的粉色灰泥外墙。
因为他有个好代理人,所以有一份好合同。因为他有一份好合同,所以爆炸后一小时他就出现在了新加坡。好吧,大部分的他。荷兰外科医生喜欢拿这件事开玩笑,说有难以衡量比例的一部分特纳没能赶上第一个航班离开巴勒姆国际机场,只好在一个棚子里的一张行军**过夜。
荷兰佬和他的团队花了三个月重新拼凑起特纳。他们在胶原蛋白板和鲨鱼软骨多聚糖上为他克隆了一平方米的皮肤。他们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眼睛和**。眼睛是绿色的。
这三个月里的大部分时间,他待在只读存储器建构的拟感环境里,在概念化的上世纪新英格兰重温孩提时代。荷兰佬的拜访犹如灰色的黎明之梦,随着二楼卧室窗外的天空渐渐亮起而消散的噩梦。深夜时分,你能闻到紫丁香的芬芳。印着飞剪式帆船的羊皮纸蒙着一个六十瓦的灯泡,他借着光线读柯南·道尔。干净的棉布被单的气味包裹着他,他想着拉拉队长**。荷兰佬打开他后脑的一扇门,溜达进来向他提问,但每到早晨他母亲就叫他下楼吃麦片、炒蛋和培根,咖啡里加了牛奶和砂糖。
一天早晨他在陌生的**醒来,荷兰佬站在一扇窗旁,照进窗口的热带绿色与阳光让他眼睛发痛。“你可以回家了,特纳,我们完事了,你和新的一样好。”
和新的一样好。那是多好?他不知道。他拿上荷兰佬给他的东西,飞离新加坡。所谓的家是下一家机场凯悦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