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扬州城的荒郊野外,四周了无人迹,两匹健马踏破荒野的寂静,出现在一望无际的旷野之中。领头的马鞍上,是个青衫飘飘的年轻书生,落后那匹枣红马上,则是个身形彪悍的魁梧汉子。二人在旷野中勒住马,魁梧汉子忍不住问道:“公子,咱们来这里作甚?”
不用说,这青衫书生正是云襄。只见他环顾周围环境,满意地点了点头,翻身下马道:“这里不错,就这里吧。”说着他从怀中取出两根半尺多长的竹筒,将隼口对齐连成一根,递给金彪道,“你来试试。”
金彪接过竹筒翻来覆去地看了半晌,疑惑地问道:“这就是你让工匠定做的那个,可它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这是我在魔门魍魉福地看到的,流传于南方蛮荒之地的吹箭。”云襄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匣子,从匣子中抽出一根尾端带着绒毛的钢针,递给金彪道,“据魔门的典籍记载,这东西最远能将钢针送出近十丈,有效距离与吹管的长度成正比。生活在南方密林中的蛮族人,就靠这武器猎杀虎豹甚至大象。”
“我明白了!”金彪恍然大悟,“你是准备用它来射杀赛马,只要在钢针上涂上见血封喉的毒药,就能躲在暗处射杀赛场上的赛马,对牧马山庄施以打击。”
“不完全是这样。” 云襄笑着摇摇头,将钢针递给金彪,解释道,“这钢针中空,中间确实装有我精炼的药物,不过并不是见血封喉的毒药。”
“不是毒药是什么?”金彪忙问。
“就是我让你照方配制的特殊药物。”云襄笑道,“这药物原本是千门典籍中所记载,用以激发蟋蟀或斗鸡等好斗动物的斗志,使之爆发出最大潜能。我配制这药物,原本打算用在牧马山庄的斗鸡场或斗狗场上,只是斗鸡场或斗狗场无论赌注还是影响力都不大,实在有些大材小用。后来我想,这药既然对斗鸡有用,就不知对马匹是否也有用?需要多大剂量才能达到最佳效果?所以要先试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