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知行合一王阳明(全五册)

王阳明简明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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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2年,成化八年,壬辰,农历九月三十日,王守仁出生于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今浙江余姚市)。

1482年,成化十八年,壬寅,祖父携王阳明至京师,随父王华寓京。

1488年,弘治元年,戊申,与诸氏完婚于江西洪都(今江西南昌)。

1489年,弘治二年,乙酉,偕夫人回余姚,学求圣人,并于庭前格竹,最终失败。

1492年,弘治五年,壬子,举浙江乡试。

1493年,弘治六年,癸丑,会试不第,归余姚,结龙泉诗社,对弈联诗。

1499年,弘治十二年,己未,举进士出身,与前七子唱和,是王阳明泛滥词章之时。

1500年,弘治十三年,庚申,授刑部云南清吏司主事。

1501年,弘治十四年,辛酉,秋奉命录囚江北,游九华山,出入佛寺、道观,至次年夏复命还京。

1502年,弘治十五年,壬戌,告病归越城(今属浙江绍兴),筑室阳明洞,静坐行导引之术,终因不能成圣,故摒去。

1504年,弘治十七年,甲子,秋,主考山东乡试,九月改任兵部武选清吏司主事。

1505年,弘治十八年,乙丑,开门授徒,与湛若水交。

1506年,正德元年,丙寅,冬,抗疏下诏狱,谪贵州龙场(今属贵州贵阳修文县)驿丞。

1508年,正德三年,戊辰,至龙场,始悟格物致知之旨。

1509年,正德四年,己巳,在贵阳,受提学付使习书聘请主讲文明书院,始揭“知行合一”之旨。

1510年,正德五年,庚午,三月升庐陵知县,十二月升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

1511年,正德六年,辛未,调吏部验封司清司主事,二月为会试同考官,十二月升文选清吏司员外郎。

1512年,正德七年,壬申,三月升考功清吏司郎中,黄绾、徐爱等弟子受业。十二月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据《大学》古本立格物、诚意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