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仲容造反是“官逼民反”的活例子。池仲容在广东浰头山区里长大,放眼望去千山万岭,他的青少年时代就是在这样原生态环境中度过的。池家以打猎为生,因为靠近森林,本应该衣食无忧。但政府对当地猎户的税收相当严苛,池家很快发现,一旦获得猎物,除非不让政府知道,否则即使把猎物全部上缴也不够交税的。这是一个无解的难题,池家人有着中国南方人典型的坚韧性格,他们坦然接受这样的残酷事实,到地主家当长工,勉强维持生存。不过当地的地主也不全是富得流油,当地多山,可耕种的土地稀少,一旦天公不作美,干旱和暴雨就会毁了一切。地主家里也没有余粮,像无数池家这样的人家就得失业。政府本来有责任在灾荒之年救济百姓,中央政府也有拨款。然而每次从中央出来的赈灾款到了灾区时,就如一车盐经过大江大河的淘洗,最后只剩下寡淡的盐水。
明帝国政府的官员贪污腐败已达极致,从处于权势巅峰的“立皇帝”刘瑾到居于体制底层的县长、村长,只要有贪污的机会从不放过。刘瑾被抄家时,金银珠宝堆积成山,全是他贪污所得。《明史纪事本末补编》说,刘瑾的巨额财产共有金子2987万两(约合人民币2837.2亿元),元宝五百万锭,银800余万两(约合人民币526.5亿元),仅此两项合计就高达3363.7亿元。另外还有宝石二斗,金甲二,金钩三千,玉带四千一百六十二束。当时,明帝国10年财政收入也就这么多。刘瑾在高位不过四年时间,也就是说,他每天贪污的数额达到两亿元人民币。
在地方上,比如万历年间的山东昌邑令孙鸣凤脑子里只有两件事,一是贪墨,二是私自征税。一遇灾荒年,孙鸣凤就高兴得手舞足蹈,因为中央政府会发放赈灾款。而这些钱全都入了他的腰包,不但如此,他还和平时一样继续向百姓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