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重看李银河老师的《人间采蜜记》,她细致入微地回顾了自己的初恋,然后发出了一句很有意思的感叹:“当时我不知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如果一个女人在二十三岁之前还没有陷入恋爱,她的一生就不会再爱了。因为爱是迷恋,岁数一大,一切都看明白了,就不会再迷恋或者说痴迷了。”
李银河与王小波的爱情被传为佳话,但初恋那会儿李老师也不过二十岁出头,刚刚开始陷入爱情,是个典型的外貌协会、无脑迷妹,她的初恋,起于皮相,止于心脏。
“这段感情把我害得相当惨,因为我爱上了他,他却没有爱上我……那段生活不能叫作生活,只能叫煎熬。”
二十二岁的李老师在山西的沁县插队,遇上了一个高富帅,两人的父母彼此相识,门当户对,是很合适的结婚对象,而且那个男孩长得也深得她心,书中原话形容如下:
“他长得非常英俊,一米八的大高个,有挺直的鼻梁和两条漂亮的眉毛,脸型瘦长,轮廓分明,有点像欧洲人。他笑的时候很特别,总是一边笑一边斜睨着人,很有感染力。
“我对他几乎是一见钟情,没过多长时间就能在几秒之内从一群人中分辨出他在不在,我心里明白:我爱上了他。是爱使我的感官变得敏锐。
“形式就是这样急转直下,我以极快的速度陷入了对他无可救药的狂热爱恋中。从那时起直到我们最终分手,痛苦的折磨就没有片刻停止过。”
如果说二十三岁是一个文艺女青年的恋爱deadline(最后期限),那李老师的初恋也算是赶上了末班车。不过这样天资聪颖的女孩在当年那种环境下还是精神过于苛刻,灵魂基调与其他青年大有不同。两人处着处着,发现在最基本的生活作风上格格不入。
纵使如此迷恋,分手理由也荒谬至极—从小被教育“棉暖不如皮,糖甜不如蜜,爹娘恩情深,不如毛主席”的男生当然理解不了李老师文学少女的小资情调,在那样的年代,这是比恋爱观更重要的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