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有很多政策很奇怪,而且一旦定下了就不能改,后面的这些子孙们喜欢拿祖宗成法说事儿。
可是大明朝的成法不该被破坏的,到后来全都疯狂的破坏,比如太监不能干政。
该被破坏的却破坏的很慢,比如海禁政策。
徐钦也没有本事,更加没有那个魄力去跟这些顽固分子硬刚,他要干的就是开个口子。
海禁不许片帆下海,那就不搞那么大。别的不会,改革开放的经济特区,他还是会有样学样的。
趁着朱棣没钱的时候跟他要个政策,在南京城外划一个圈,建立一个经济特区。或者也叫国际自由贸易区。
不过在大明不能这么叫,最后确定为,应天府恩设朝贡榷场。
徐钦觉得此时就是最好的机会,必须在走私贸易没有做大之前就干这件事。
否则等过些年如刘大夏之流的文官崛起,为了家族的走私生意,就敢公然烧了郑和下西洋的海图。
那个时候想要钻海禁的空子阻力就大了,现在阻力不大,在每年一百万两银子的**下朱棣同意了。
新的朝贡方式已经确定,只要是大明承认的藩属国,都可以按照朝贡的多少颁发贸易凭证。
比如藩属国给大明皇帝贡一万两银子的东西,那么就颁发给十万两银子的商贸凭证。
凭借商贸凭证可以在恩设榷场内,购买和贩卖十万两银子的货物。
同时大明朝主客司也有权去藩属国进行相等的贸易。
大明朝从此之后没有回赐,只有赐发贸易凭证。基本上是十比一的比例,就当给大明交税了。
市舶司以后只负责检查货物和价格,不再抽买。
所有的交易只能在恩设榷场内部进行,主客司负责堪核贸易凭证和交易总量。
在此基础上各藩属国承认大明维护海上安全的责任,并且配合大明舰队打击海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