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这本书的感觉如何,我并不知道。我只知道写出这本书的感觉如何。
1992年我移居美国。那时,某些想法就在我头脑中出现了。虽然我觉得这些彼此之间没有关系的想法很重要,但在当时看来它们却毫无关联:两个男人在飞机上相遇;冰面上的一辆车;有重要意义的硬币戏法。更重要的是,尽管我现在居住在美国这个怪异的巨大国家,但我对它并不了解。不过,我想要了解它。更重要的是,我想要描述它。
后来,在某次停留冰岛时,我作为游客参加了“雷夫?埃里克森[1]探索之旅”,这令我所有的想法都融合在了一起。我给我的经纪人和编辑写了一封信,解释这本书将是什么内容。我在信纸顶端写下《美国众神》这个书名,确信自己还可以想出更好的书名。
几周后,我的编辑寄给我一张封面的设计图。封面上有一条道路,还有击穿天空的闪电,顶部写着书名“美国众神”。这看起来恰恰就是我计划要写的书的封面。
我发现,书写出之前就有了封面,令人既气恼又高兴。我把封面设计图贴在墙上,凝视着它,感觉自己受到了威胁,想出一个新书名的所有想法全都不翼而飞了。这就是书的封面,就是这本书应该的样子。
现在,我必须要写出这本书了。
从芝加哥到圣地亚哥的火车旅行中,我写完了第一章。我继续一边旅行,一边写作。我沿着乡村小路开车从明尼阿波里斯到佛罗里达,按照我觉得影子在书里应该走的路线前进。我写作的时候,有时候思路会卡住,这时我就开始四处游**。我在密西根上半岛吃过南瓜馅饼,在开罗市吃过油炸玉米饼。我约束自己,不写任何我没亲身经过的地方。
我在各种不同的地方写作这本书——佛罗里达州的大宅、威斯康星州的湖畔小屋,还有拉斯维加斯的旅馆房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