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过得真叫一个苦,明蓁到此时才真正体会到“贫困”的含义。但她却一点儿都不觉得苦,或者说,她没有意识到自己竟然能吃下这样的苦。吃得好,睡得香,二姨娘再也无法进入到她的梦里搅扰她了,因为她已经不再在意二姨娘了。
明蓁方知,苦是一种很主观的感觉。从前锦衣玉食,但心中的那一分蚀骨之苦,无人知晓,所以折磨别人也折磨自己。但因为芳菲和曾小四,劈开了她从前团花簇锦却浑浑噩噩的混沌,她忽然有了人生的动力,找到了活着的意义。
忙了一天,到了家里,人累得往**一摊,呼呼大睡,不问世事。难怪寻常人所思所想,也不过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样触手可及的东西,或许才是真的幸福。
明蓁在码头上干活,开始是卖苦力,后来觉得大可不必这样辛苦自己。她识字,工友里有谁要读信写信什么的,明蓁都会主动帮忙,为自己攒了不少人缘。她自然不会告诉别人,她是家道中落的官家小姐。只说是死了亲娘,不想被后妈发卖,才逃出家门自己讨生活的,这样又博取了不少同情。
虽然也有背后嘀咕她的,还有人见她是个女子起了歪心思的。明蓁知道,身在虎狼环伺的境况,不是要一举消灭所有不怀好意的目光,而是抓住一个往死里拼,让所有人都看到,招惹到她的下场。虽然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明蓁也毫不在乎。果然她那股不要命的疯劲儿,别人也怕。大家都是来混饭吃的,谁也不想惹什么麻烦事,丢了小命。
这样做扛工并不是长久之计,明蓁细心观察了一阵子,便开始有意识同工头套近乎。那工头老邓四十来岁,虽然整日里粗声粗气,骂这个、踢那个,倒也没什么坏心。老邓虽然在码头混了许久,但明蓁发现他也就识得几个大字,便抓住机会主动帮他写单子。